开馆时间:
周一至周日:7:30-22:30
(2023年7月修订)
读者进入图书馆,需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为了保证读者的权益,对读者的违规行为,将按照以下条款处理:
一、违规使用校园一卡通的处罚办法
1.转借一卡通者,暂停其入馆及借书权限30天。被借一卡通由图书馆扣留,由本人持有效证件领回。
2.凭一卡通带他人入馆者,暂停其入馆及借书权限30天。
3.一卡通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。
二、借阅逾期的处罚办法
1.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实行逾期罚款制度。读者有逾期图书或者逾期罚款累积超过10元都不能借书,必须先归还逾期图书和清缴逾期罚款后方能继续借书。
2.每册图书每超一天罚款0.1元。
3.寒、暑假前到期的图书必须按期归还,否则过期罚款从到期之日算起(包括假期)。
4.读者应在寒、暑假期间归还的图书,可在开学2周内归还,超过2周后仍未归还者,罚款从图书到期之日算起。
三、文献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
1.对盗窃图书馆文献者,报请学校依法处理,并追回原文献;如无法追回原文献,除罚款200元外,还需按遗失文献规定进行赔偿。
2.遗失文献资料者,以同样版本实物赔偿为原则,并交纳文献加工费5元 /册。如无法赔偿与原书相同版本的书籍,则视原书的副本量、出版年代进行赔偿,并交纳文献加工费5元/册。
(1)1992年后出版的中文图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;1992年前(含1992 年)出版的中文图书按原书价的10倍赔偿。
(2)外文图书国内版赔偿办法同中文图书;国外原版图书按原书价的10倍赔偿;孤本、绝版、珍贵书刊、画册等文献按原书价的15倍赔偿。
(3)全套分卷中一册或一部分,在无法赔偿原样文献时,按全套书总价的5-10倍赔偿。
(4)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;如果遗失图书已逾期,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交纳逾期费。
3.读者如有批点、划线、涂改、污损等损坏书刊的行为,按下列情况处理:
(1)若用铅笔批划、涂改书刊,要求借书人擦净,并予以批评教育;若用圆珠笔、钢笔、毛笔等勾画、涂改或撕掉插图,丢失其他附件时,视情节按原书价2倍赔偿。
(2)污损严重、影响文献继续使用者,按遗失条款处理。
(3)撕毁文献,按原价5倍赔偿,并通报批评。
四、违规使用电子资源的处罚办法
1. 持一卡通的读者为本馆电子资源授权用户,可访问本馆全部电子资源。无一卡通的读者需到校卡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。
2.授权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时,应遵守法律法规和雷竞技官网(rayban)的有关规定,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。合理使用是指授权用户为了学习、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,以正常速度检索、浏览、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。在使用电子资源时,如有下列行为之一,将按违规处理:
(1)超过正常阅读速度,连续、集中、批量地进行下载。比如在一小时内下载超过百篇以上的全文文献、对某本期刊整本或整期下载。
(2)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电子资源。
(3)将校园网账号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。
(4)以营利为目的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。
(5)未经代理商授权,向非授权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数据、文献传递。
(6)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3.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图书馆将会同信息技术中心、相关院系协同调查,视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,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理。
(1)违规者应做出书面检查,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。
(2)违规者应在图书馆、所在院系的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删除恶意下载的文献。
(3)如违规情节严重,图书馆对违规者及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。
(4)将视情节轻重,取消违规者图书借阅权限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。
(5)将视情节轻重,冻结违规者电子资源访问权限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,严重违规者永久取消电子资源访问权。
(6)因违规使用引发法律纠纷的,违规责任人必须承担由此给学校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。
五、占座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办法
1、根据《图书馆入馆须知》规定,读者在阅览区一人一座,禁止任何形式的抢座、占座行为。
2、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学生志愿者有权对读者占座行为进行批评,并清理占座物品。对占座物品处理方式如下:凡属图书馆书籍(未借阅)当日归架,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指定书车上,食品按垃圾处理。
3、违规读者凭一卡通到一层总服务台或保安台登记领取个人物品。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。
4. 未预约或座位释放后仍强制占用他人座位,按违规处理,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7-30天入馆权限。
5. 对违反规定、引发纠纷、损害他人利益者,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者报所在院系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6. 请广大读者相互监督,自觉遵守图书馆入馆规定,文明使用公共资源,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。
六、违反本馆其他规章制度的处罚办法
如果读者违反以下规定,工作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,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入馆及借书权限7-30天,并通报相关单位处理。
1. 保持馆内安静,禁止在阅览区和自习区接打手机,严禁在馆内喧哗、高声谈笑和朗读。严禁各类不文明行为。
2. 保持馆内清洁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不准乱贴、乱涂。 请勿携带食品、瓜果、有色饮料入馆。
3. 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,禁止任何形式的占座和闭馆后不离馆行为。
4. 入馆严禁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;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;禁止使用任何电加热电器。
5. 爱护图书馆公物,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。
6. 出馆时,遇监测器报警,不配合值班人员检查。
七、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