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馆时间:
周一至周日:7:30-22:30
1. 图书借阅权限办理
(1)本校正式教职工、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,均可凭校园一卡通,按相关规定开通借阅权限。
(2)校内各院(系、所)等单位开办的进修班、学位班等不属于学生处正式在册的学生需开通借阅权限。开通前应由各院(系、所)等单位的负责老师携带学院担保书(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)、学生名单、有照片的一卡通,统一到图书馆开通借书权限。
2.校园卡使用
(1)校园一卡通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、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。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,按其规定使用;凭一卡通通过门禁机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。
(2)各类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限见《图书借阅规则》。
3.挂失/补卡
持校园卡的读者遗失校园卡后,应立即到学校卡务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及补卡。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卡持有人承担责任。
4.离校
读者离开学校时(包括毕业离校、休学、退学、出国、工作调动、进修结业等),须还清图书和欠款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研究生读者除须还清图书和欠款外,还须向图书馆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后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交押金的读者离校时,须还清图书和欠款后,凭押金收据,取回押金。
5. 违规使用校园一卡通的处罚办法
(1)转借一卡通者,暂停其入馆及借书权限30天。被借一卡通由图书馆扣留,由本人持有效证件领回。
(2)凭一卡通带他人入馆者,暂停其入馆及借书权限30天。
(3)一卡通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。